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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参加“巴山乡愁地图”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2020-03-03 17:09 来源: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为弘扬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挖掘乡村文化遗产,留下美丽乡村的文化记忆,记录美丽乡村的前世今生,打造连接乡土、乡音、乡情、乡愁、乡风的文化纽带,市文广旅局拟实施“巴山乡愁地图”项目,利用720°VR全景等形式对乡土文化素材进行数字加工,推动优秀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巴山乡愁地图

  二、实施时间

  (一)启动阶段(2020年3月至4月):制定实施方案,选取5个行政村或项目(由每个区县推荐1个行政村和具备代表意义的非遗项目)试点,完成采购工作。

  (二)推动阶段(2020年5月至8月):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按照选取的行政村制定每个村的具体实施方案,完成资料收集、整理、视频拍摄等相关工作。

  (三)展示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在巴人文化艺术节期间展播展览相关成果。

  (四)传播阶段(2020年11月—):持续宣传推广成果。

  三、主要内容

  全市选择5个行政村(项目)进行试点,用视频、图片、文字等全景式记录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每个行政村项目制作720°VR全景、5至8分钟的高清专题短片等,介绍行政村(项目)的地理位置、历史渊源、风土人情、文化遗产、文化名人、民间艺人、地名溯源、历史传说、特色产业产品等,记录乡村乡愁文化,并对外发布。部分具备条件的村落(项目)编撰制作乡愁地图的电子书进行宣传。

  四、具体技术要求

  (一)展示平台。依托乡土文化资源,多融合展示乡土文化的多媒体影像(VR全景、视频、音频、图文、电子书籍)。

  (二)720°VR全景。(1)720°VR鸟瞰。正投行政村(项目)平面引导图,布点行政村(项目)鸟瞰点位,用720全景视角呈现行政村(项目)地理位置、山水林田湖、产业发展等大环境,每个场景每个行政村(项目)不少于4亿级像素的航拍点位;(2)720°VR中近景。航拍或地拍重要的文化遗址、遗迹、院落、古树名木、建筑等与鸟瞰图交互(不少于10个点位)。

  (三)音视频。(1)拍摄具有代表性的传统手工技艺传人、民间文化能人等影像和技艺技能展示视频片段,每个行政村(项目)不少于1名;(2)录制巴人口述史(讲述生活生产故事、传说、技艺、风土人情等),每个村行政村(项目)不少于2名,每名人员口述时间不低于15分钟;(3)介绍项目的地理方位、历史来源、形成过程、基本内容、传承谱系、项目特色及森林、矿产、水利资源和巴茶、巴药、巴酒、巴食等特色产业发展等综合剪辑3至8分钟视频短片用于传播。

  (四)图文说明。结合拍摄内容及相关采访整理,整理成图文档或电子简书。

  五、成果要求

  (一)720°VR全景展示场景清晰、立体、不失真。

  (二)对拍摄录制的音视频影像进行后期剪辑制作,要求画面高清,内容完整,字幕准确无错漏,音频、视频、字幕等同步,剪辑具有逻辑性和较高的艺术水准。

  (三)播放无卡顿、画面不清晰等现象,可在手机APP、网站等平台上运用MP4、WAV等播放器浏览播放。

  (四)图文说明要求内容丰富,文字恰当,逻辑清晰无错漏,图片清晰,排版严谨美观。

  (五)制作完成的720°VR全景、音视频、电子图文说明等须由采购单位验收合格。

  (六)制作完成的720°VR全景、音视频、电子图文说明等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七)未尽事宜,供应商应主动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协商解决。

  六、经费概算

  (一)采购预算: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二)最高限价: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七、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从事文化传媒经营的企业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见第四项“具体技术要求”)。

  八、供应商应递交的响应文件

  (一)国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前来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函;

  (四)三件成功案例(720°全景VR;视频材料,WAV或者MP4格式)。

  九、供应商递交文件日期

  2020年3月10日18:00前以密封件加盖鲜章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十、供应商递交材料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155号巴中广电中心三楼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人:陈竹

  联系电话:0827-5263017,18682786161

  十一、未尽事宜与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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