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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政协第四届巴中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0-11-05 15:30 来源: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作者:市文广旅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2020年提案办理工作要求,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就第57号提案“关于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建议”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加大普查力度,摸清资源概况。巴中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尤其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巴中是全国第二大苏区——川陕革命根据地的中心区域,党、政、军首脑机关先后设于巴中市和通江县,历史文物、革命文物和民俗文物十分丰富。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全市传统村落现有不可移动文物173处223点,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26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45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1处,未定级文物111处。非物质文化遗产600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14项、市级59项、县级525项,国家、省、市、县(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39名。

  二、加大保护力度,留住文化记忆。一是抢救性保护。近年来,全市累计投入3965万元,实施了平昌县白衣古镇古建筑群保护利用工程、通江三李故居修缮展示工程、南江百坪马氏祠堂修缮工程等8处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二是提升文物保护级别。去年以来,一大批传统村落文物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红四方面军总医院旧址被公布为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恩阳区登科街道办事处恩阳古镇革命旧址群、通江县泥溪乡犁辕坝村民居建筑群,通江县永安镇得汉城村红四方面军后勤中心,南江县朱公乡百坪村马氏祠堂等不可移动文物被公布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是建立健全保护机制。印发《巴中市乡村文化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农村传统手工艺和生产技艺传承保护工作方案》等一系列保护方案,加大对非遗保护传承乡村文脉和传统手工艺、生产技艺等非遗项目保护力度,持续推进乡村文化基层设施建设,提升乡村文化发展利用水平。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购买、置换、租用等方式,将私有产权的古建筑、革命旧址收归国有,统一保护。积极引导民间资金参与,鼓励企业和个人出资、捐资进行文物保护,组织社会资金维修了南江县蔡氏祠堂、何氏祠堂、通江县胜利乡迪坪村刘家祠堂等传统村落文物古建筑。

  三、加大融合力度,活态传承利用。坚持保护优先、合理利用原则,加大传统文化资源发掘利用,使巴山农耕文明得以活态传承。一是加强农耕文化传承保护。积极探索民俗文物保护与博物馆多元化发展体系,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村史馆(农耕文化博物馆)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划到2022年在基础条件较好、文化氛围浓厚、以旅游产业为主的村镇建设村史馆(农耕文明博物馆)198个,截至目前,已累计建成55个,其中传统村落完成村史馆建设13个。二是加快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利用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积极培育和发展古村休闲旅游产业。全市依托传统村落现已建成景区(点)6个,并全部评定为4A级风景区。三是挖掘成果转化,激发乡村文化活力。以实施“巴山乡愁地图项目”为契机,通过数字化转换方式对巴中的自然风光、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文化旅游资源进行全面的收集、整理,目前已对巴州区大和乡界牌村、南江县西厢村、平昌县白衣古镇、恩阳古镇、通江县梨园坝村进行试点。四是以文促旅,盘活乡村文旅资源。发挥地方资源优势,结合当地民俗文化特色举办节事活动,扩大乡村文化影响力。先后举办了巴人文化艺术节、“巴中云顶”茶文化旅游节等区域性群众文化旅游活动,持续举办乡村旅游节、大酥肉节、疱汤节、梨花节、蔬果节等地方文旅节会活动,促进乡村经济增收。

  四、加大法制保障,营造保护氛围。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在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相继出台了《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和《巴中市石窟保护条例》,进一步落实了各方责任,完善了文物保护法治体系。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等纳入各级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法普及程度,强化政府各级部门文物保护意识。三是充分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重要节日,深入传统村落,发放文物保护宣传材料、制作文物知识、文物保护法宣传展板,积极营造人人参与文物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此函。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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