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开展好“精品剧目进巴中”文化惠民活动工作,增强公共文化供给能力,提升城市文化品质,促进文旅融合发展,让更多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市文广旅局拟实施2020年“精品剧目进巴中”文化惠民活动数字化加工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精品剧目进巴中”文化惠民活动数字化加工项目
二、实施时间
2020年3月至12月
三、具体数量
承接10部剧目或10场以上文艺演出的音视频录制和后期剪辑制作,达到在局域网站、手机APP等平台上宣传播放的参数要求。
四、技术要求
1.运用专业设备对每月引进的剧目或有价值的文艺演出进行拍摄录制,每场剧目拍摄录制不少于3个机位;
2.对拍摄录制的视频影像进行后期剪辑制作,要求画面高清,剧情完整,字幕准确无错漏,音频、视频、字幕等同步,剪辑具有逻辑性和较高的艺术水准。
3.播放无卡顿、画面不清晰等现象,可在手机APP、网站等平台上运用MP4、WAV等播放器浏览播放。
五、项目概算
(一)采购预算: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二)最高限价: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从事文化传媒经营的企业资质;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见第四项“技术要求”)。
七、供应商应递交的响应文件
(一)国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前来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函;
(四)三件成功案例(视频材料,WAV或者MP4格式)。
八、供应商递交文件日期
2020年3月9日18:00前以密封件加盖鲜章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九、供应商递交材料地点
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155号巴中广电中心三楼市文广旅局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人:陈岑
联系电话:0827-5263017,13183520301。
十、未尽事宜与市文广旅局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联系。
特此公告。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