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9 17:36信息来源: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所属预算单位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市局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副县级单位)、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中市文化馆、巴中市图书馆、巴中市石窟研究所。市局机关共13个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公共服务科、艺术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资源开发科、广播电视科(媒体融合发展科)、文物保护与管理科、宣传推广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办。川陕革命根据地博物馆共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编研室、宣传教育科、安保服务科、文保展陈科。市文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技术监督与投诉科。市文化馆设5个内设机构:艺术办公室、非物质文化保护办公室、综合艺术培训室、办公室、财务室。市图书馆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读者服务部、采编室、自动化部、参考咨询服务部。石窟研究所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文保科、安保室。

  (二)机构职能。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主要职能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拟订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 组织推动全市文化广播电视事业、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3. 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 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推动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 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 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 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 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 指导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市场。

  10. 统筹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11. 负责管理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巴中市签订对外文化、旅游合作协定,组织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巴中文化旅游走出去。

  12. 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监督管理全市性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组织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3. 拟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参与起草文物和博物馆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和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管理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动完善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社会文物管理工作。

  14. 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 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 职能转变。以人民美好生活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统筹推进文物保护利用传承,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巩固旅游业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地位,提升巴中文化软实力,加快建设文化旅游强市。

  (三)人员概况。部门核定编制170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参公事业编制30人、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0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2020年初部门预算总额218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5.8万元(人员经费1362.8万元、公用支出343),项目支出477.3万元。

  基本支出包括:

  1.人员支出1362.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58.9万元、绩效工资248.3万元、津贴补贴1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4.2万元、奖金 15.8万元、住房公积金117.1万元、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10.7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343万元,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

  项目支出包括:

  1.运转类项目支出182.5万元,主要用于党建、依法治市、驻村第一书记、培训、公务接待、机关物业管理及水电气、网络运行维护和资料印刷等支出。

  2.发展类项目支出154.8万元,主要用于文化遗产保护、送文化下乡、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旅游品牌创建、文旅市场监管、购买公共服务等工作支出。

  3.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总额3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公务接待8.2万元。

  4.2020年追加预算61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3万元(人员经费447.5万元、公用支出25.5万元),项目支出5716.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2020年支出决算总额48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5.7万元,项目支出2664.5万元。

  按经济分类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194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67万元、绩效工资250.4万元、津贴补贴16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57.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8.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2.3万元、奖金 81.5万元、住房公积金170万元等、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52.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210.8万元,其中:办公费185.7万元、印刷费58.5万元、咨询费19.6万元、水电费60.8万元、邮电费20.9万元、差旅费167.4万元、物业管理费52.2、维修维护166.1万元、劳务费312.3万元、工会经费29.4万元、福利费1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1万元、其他交通费93.1万元、委托业务费29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项目71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76.1万元。

  4.资本性支出598.4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制度建设情况。2020市文广旅局把制度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先后制定、并完善《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机关工作规则(试行)》《财务管理办法》《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公务卡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内部审计办法(试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公务出差管理、办公耗材领用管理、值班加班管理、罚没收入管理、工会经费管理流程等内控制度。

  (二)绩效目标管理情况。根据巴中市财政局2020年预算申报有关通知要求,我局按照单位内控管理流程,组织各业务科室根据省、市工作重点,梳理年度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轻重缓急,保重点、保民生的工作思路,客观、务实、精准申报项目资金及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由局行政办公室会同财务科统一编报,事业发展类项目绩效目标由各申报科室编制,经分管领导审核审签报财务科汇总,提交局主要领导签批报财政相关科室。

  (三)综合管理情况。年度内财政项目预算资金、三公经费等重点控制资金,均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申报使用,未出现超计划、超范围、超标准使用现象。依照单位内审有关规定,全面开展免费开放资金、其他文化、广电、文物、旅游等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接受市纪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级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预算法》对年初部门预算及年终决算、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逐一在规定时间、规定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综合绩效情况

  2020年,市文广旅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一是着力抓好疫情防控,统筹推进复工复产。抓早应对疫情防控,及时加强政策支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指导文旅企业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多举措刺激消费“回补”,全市全年接待游客2920.5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1.96亿元,按可比口径分别恢复到同期的85.32%、85.8%。

  二是坚持勇攀高峰,文艺创作精品纷呈。新创作《义无反顾》《幸福花开又一年》等文艺作品100余件,储备现代川剧等舞台剧目5台,创作大型民俗歌舞《巴河春秋》,演出大获成功。四川清音《义无反顾》获得2020年四川省乡村文化艺术节曲艺类第一名,诵读作品《蜀道》获全省职工朗诵比赛银奖。

  三是坚持惠民乐民,公共服务稳步提升。建成投运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巴中文化旅游智慧服务平台”,完成699个贫困村文化室巩固提升,建成旅游厕所31座,累计建成文化馆分馆95个,图书馆分馆89个。全市225个公共文化服务场馆全部免费开放,完成第五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有序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

  四是着力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提质增效。争取文物保护资金7000余万元,完成文物保护项目12个、启动7个、储备50余个,新建村史馆39个。增补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印发《巴中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储备文物保护利用项目51个,涉及资金概算4.4亿元。有序推进川陕革命根据地红军烈士陵园核心区提升和川陕片区红军文化公园建设。

  五是深入推进智慧广电建设,播出水平不断增强。全力抓好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主题宣传报道,组织全市播出机构积极参与“精彩短视频 记录新时代”2020年四川短视频创作传播活动,报送短视频113件,6件荣获优秀作品。完成10095个广播电视村村通运行维护、平梁城高山台站基础设施改扩建和通江县、恩阳区2个县级制播能力建设。完成我市有线电视网络参与“全国一网”整合发展股权归集工作,配合查处“黑广播”“伪基站”1起,纠正全市播出机构违规播放广告行为5起。

  六是围绕激发发展活力,全域旅游取得重大突破。出台《关于加快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巴中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扶持奖励措施》,兑现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补资金659.4万元,进一步坚定了全市发展信心。光雾山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成功创建,实现国家A级景区最高级别零的突破,我市成功入选第四批全国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南江县入选天府旅游名县、通江县入围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白衣古镇入选全省特色文旅小镇。全年实施省文旅重点项目13个,投资完成率居全省第二位。成功举办第二届“巴中有礼”文化旅游商品创意大赛,参加“2020年四川省特色旅游商品评选活动”,我市26件(套)特色文旅商品斩获2金13银11铜。举办“泛巴区域文旅创意产品交易大会暨‘巴中有礼’文创展”,达成意向采购金额1350万元。

  七是精准宣传营销,对外影响力持续扩大。成功承办第十一届四川(夏季)乡村文化旅游节,多角度展示了巴中乡村旅游新面貌。成功举办第八届巴人文化艺术节,带动文旅消费1400余万元,拉动项目投资94个,签约达147.37亿元。成功举办第十八届四川光雾山红叶节,实现旅游收入4.1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5%、9.8%。与重庆市江北区签订文化旅游合作协议,深化两地文化旅游交流合作。联手主流媒体,央视两次聚焦巴中文旅,向全国观众递上光雾山-诺水河世界地质公园的名片。

  八是突出抓好市场整治,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举办文旅市场经营业主专题培训班,组织学习文旅行业法律法规,增强经营业户守法经营意识。印发《巴中市进一步规范娱乐场所管理的意见》,重拳整治文旅市场,开展各类检查132次,出动检查人员2387人次,检查单位798家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2件,处罚金额2.9万元。畅通文化和旅游咨询投诉热线,及时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年内未发生涉文涉旅重大舆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2020年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部门项目经费申报符合实际,申报程序合规,项目实施、完成情况较好,对宣传巴中文化旅游资源,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有效利用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巴中文化旅游知名度,对巴中文化旅游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二)存在问题。2020年,在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事业产业发展上,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文旅深度融合不够、公共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在项目实施和推进过程中,因个别项目的特殊性限制,推进较慢。

  (三)改进建议。一是严谨编制绩效目标,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内容,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分解细化,做到定量表述;年初申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指标的设定清晰反映预算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描述。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严格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是强化绩效管理理念,把每一笔钱用在刀刃上、用出成效,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加强绩效监管,做到事前有决策、事中有监管、事后有考核,确保绩效目标按时按量完成。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0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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