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和调整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巴中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经项目保护单位汇报、评估资料查阅、专家评估、听取传承人意见等程序,巴中市文化馆作为“巴山背二歌”保护单位、平昌县文化馆作为“翻山铰子”保护单位,履职尽责、开展保护工作情况良好,拟评定为“合格”等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评估意见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8月12日至8月15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实名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联系人:杜女士;联系电话:15760176023;电子邮箱:1193982918@qq.com。
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