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3-11-09 15:58信息来源:巴中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字体:  

相关连接:关于印发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年10月30日,巴中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巴中市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红色博物馆集群建设工作。

  《实施方案》分主要任务、总体目标、保障措施三个部分,不仅涵盖了保护管理、合理利用、宣传传播、体制机制、协同联动、督促问效等各个方面,而且创新举措较多、奖励措施力度空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具体目标上。《实施方案》指出,到2030年,三级及以上红色博物馆达到5家、年均观众百万大馆达到5家,二级及以上红色博物馆、“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实现零突破。同时,实施红色博物馆培育计划,争取到2030年全市新增6家~8家备案红色博物馆,红色博物馆总量达20家。

  在体制机制上。一是开展巴中红色博物馆、村史馆调查评估,将基础工作前置,在全面掌握红色博物馆整体情况的基础上,统一规划、因馆施策,建立红色博物馆资源库、项目库、人才库,分批实施保护计划。二是建立馆藏文物共享机制,公布馆藏文物名录,因地制宜以县域为单位建设文物中心库房。三是发挥博物馆“建一个带一片管一片”阵地作用,鼓励探索赋予博物馆片区不可移动文物安全检查、巡查、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提升保护意识,确保文物安全。四是健全红色博物馆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加快推动红色博物馆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五是加强对未经备案但以“博物馆”等名义开展活动的机构的监管。建立村史馆备案登记管理制度,加强红色村史馆展陈内容审查。

  在协同联动上。一是建立集群协作配合机制,推动成立巴中市博物馆协会,实行轮值理事长制度,定期举办协会年会。二是建立红色博物馆集群联合策展制度,集中力量打造在全省、全国具有影响力、辨识度、可充分展示川陕苏区革命历史的原创性大展特展。三是建立“大馆带小馆、强馆带弱馆”的对口帮扶机制,加强帮扶成果考核,整体提升全市红色博物馆综合实力。

  在奖励激励上。《实施方案》提出,博物馆开展陈列展览策划、教育项目设计等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按规定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可用于藏品征集、事业发展和对符合规定的人员予以绩效奖励等,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按规定适当核增。同时,在文旅康养首位产业宣传营销资金中设立巴中博物馆优秀展览奖补,对获得“四川省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补,对获得“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补。鼓励本地博物馆等到外地举办展览,传播“巴文化中心、川陕苏区首府、晏阳初故里”文化名片,对于效果较好的,经评审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5万元及3万元一次性奖补。

  在功能发挥上。一是推动红色博物馆功能外溢与城市空间、功能充分衔接融合,打造区域红色地标,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红色文化传承、爱国主义、党性党史教育等基地、阵地。二是建立红色博物馆与市内外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地部队的共建共享机制,提出各红色博物馆每年应组织不少于3次红色文化活动,市内大中小学生每年应接受不少于1次爱国主义教育的具体目标。三是推动博物馆虚拟展览进入城市公共空间,服务十五分钟城市生活圈。打通制约红色博物馆集群间联动互通、资源流动、功能发挥的断头路、瓶颈路、低速路,打造集群间县域内半小时、市域内一小时观展交通圈。四是开展巴中红色博物馆观众调查研究,根据参观年龄、动机、地域等加强展览投向,推广分众传播,优化参观全过程服务。五是加强讲解员培养,实行星级考核管理,打造一支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宣传传播队伍。六是拓宽红色文化展示方式,鼓励基础较好的红色博物馆探索“展览+展演”的展示新模式,让红色资源在动态演绎中活起来。

  在保障措施上。不仅完善了工作机制,而且对队伍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指出市、县(区)通过使用人才单列事业编制、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现有空缺编制等方式,主要引进考古、文物保护、展陈设计、历史研究等专业人员,通过3年左右基本实现博物馆满编运行、专业人员占比不低于70%。同时,在宣传引导、督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并加强红色博物馆年终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巴中市以市域为单位建设红色博物馆集群,不仅是深入贯彻国、省博物馆事业发展布局有关政策的实质性创新探索,更是落实巴中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全国爱国主义和红色文化传承基地、打造全国红色文化传承标杆的具体措施,对于提升全市红色博物馆收藏、保护、研究、阐释、展示能力,促进红色博物馆在发挥弘扬传承革命文化、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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